1、在初戴OK镜的3个月内,要按规定的时间到配镜处接受正规全面的复查,至少5次。戴镜3个月以后,仍然要进行定期复查。
2、在戴镜期间,要保持个人卫生,操作镜片一定要洗手。
3、在戴镜片时务必将镜片内侧滴满润眼液再戴镜,戴镜后须注意镜片下不能有气泡。
4、若在戴镜期间偶然发生眼红、眼痛现象,不必过分紧张,可停戴两三天或请医生复查,调整镜片规格。
深圳华厦眼科医院首席专家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广东区学术委员会主任 原深圳市眼科医院首席专家 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学组委员 广东省医学会眼科分会副主任委员 广东省医师协会眼科医师分会常委 广东省视光学会常务理事 深圳大学临床医学特约教授 深圳市医院协会民营医院分会副会长 深圳市视光学会副会长 中华实验眼科杂志编委
美国费城威尔斯眼科医院高级访问医生 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专家会员 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斜视与小儿眼科学组副组长 中国医师协会眼科医师分会斜视与小儿眼病专委会副主委 国家卫健委全国防盲技术指导组委员 国家卫健委全国近视防治专家组成员 山东省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专家委员会副主委 山东省眼视光与眼镜协会副会长 山东省医学会眼科学分会顾问 亚太地区眼科学会防盲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中华眼科学会奖、中国眼科医师奖获得者 《中国名家百强榜》斜视与小儿眼病专业医生 原山东省立医院眼科中心主任 济南华视眼科医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