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临床可使用的睫状肌麻痹滴眼液成品制剂的特点,参考参与讨论专家的临床经验,提出儿童睫状肌麻痹验光用药建议。
1.所有儿童初次验光均应在睫状肌麻痹下进行。
2.内斜视儿童和6岁以下儿童初次验光宜使用1.0%阿托品眼膏或眼用凝胶,每天2或3次,连续3~5 d;年幼儿童可每晚使用1次,连续使用7 d;若使用1.0%阿托品眼用凝胶,验光当日早晨再使用1次。再次验光可酌情使用1.0%环喷托酯滴眼液。
3.6岁以上不伴有内斜视的儿童,初次验光可使用1.0%环喷托酯滴眼液。先使用表面麻醉剂点眼1次,2~3 min后再使用1.0%环喷托酯滴眼液,每5 min使用1次,至少使用3次;可联合使用0.5%复方托品酰胺滴眼液1或2次;在1.0%环喷托酯滴眼液 后1次点眼至少30 min后进行验光。
4.对个别儿童使用1.0%环喷托酯滴眼液验光发现远视屈光度数不稳定(有残余性调节)或短期内视力下降需要排除调节痉挛的患者,需使用1.0%阿托品眼膏或眼用凝胶充分睫状肌麻痹后进行验光。
5.屈光性调节性内斜视儿童戴远视足矫眼镜(按睫状肌麻痹验光的全部远视屈光度数配镜)后眼位控制仍不稳定时,有必要多次使用1.0%阿托品眼膏或眼用凝胶进行睫状肌麻痹验光。
6.12岁以上近视眼儿童验光可使用0.5%复方托品酰胺滴眼液,每5 min使用1次,共使用3次, 后1次点眼30 min后进行验光。
7.先天性或外伤性白内障已行晶状体摘除或联合人工晶状体植入术儿童,可使用苯肾上腺素滴眼液或0.5%复方托品酰胺滴眼液散大瞳孔后验光。
8.先天性无虹膜儿童仍需要在睫状肌麻痹下验光。
9.建议国内眼药生产企业研发生产0.5%硫酸阿托品眼膏或眼用凝胶、1.0%和2.0%托品酰胺滴眼液及小包装1.0%盐酸环喷托酯滴眼液,以完善我国睫状肌麻痹滴眼液成品制剂的种类,方便眼科临床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