睫状肌麻痹剂及其浓度的选择应根据儿童的年龄(体重)、屈光状态、虹膜色素、是否有内斜视以及既往睫状肌麻痹验光史而定[1,14]。1.0%环喷托酯滴眼液可以作为儿童验光的首*药物,5.0%后马托品滴眼液和0.25%东莨菪碱滴眼液睫状肌麻痹的起效速度和作用强度均不如1.0%环喷托酯滴眼液,0.5%和1.0%托品酰胺滴眼液对儿童睫状肌的麻痹作用也不够充分[13]。若在使用1.0%环喷托酯滴眼液无法充分麻痹睫状肌的情况下,则要使用1.0%阿托品滴眼液。
1.年龄:
所有儿童初次验光均应在睫状肌麻痹下进行。1.0%环喷托酯滴眼液用于6个月以上的足月婴儿;对于6个月以下婴儿,使用稀释的滴眼液较为安全,如0.5%环喷托酯滴眼液或0.2%环喷托酯滴眼液和1.0%苯肾上腺素滴眼液联合应用。婴儿及幼龄儿童使用0.5%阿托品滴眼液较为安全。6岁以下儿童初次验光应使用强效睫状肌麻痹剂。
2.屈光状态:
年幼远视眼儿童验光应首*1.0%环喷托酯滴眼液或1.0%阿托品滴眼液,近视眼儿童[17]或不伴有内斜视的年长远视眼儿童验光,可选择使用1.0%托品酰胺滴眼液或0.5%复方托品酰胺滴眼液进行睫状肌麻痹。
3.虹膜颜色:
浅色素虹膜儿童 滴1.0%环喷托酯滴眼液1或2次,而深色素虹膜儿童至少需要用药3次以上。先点1滴表面麻醉剂可增强环喷托酯的作用。
4.是否合并内斜视:
内斜视儿童初次验光应使用强效睫状肌麻痹剂,如1.0%阿托品滴眼液、1.0%环喷托酯滴眼液联合0.5%或1.0%托品酰胺滴眼液。
5.检影结果波动性:
若在视网膜检影验光过程中发现患儿屈光度数变化较大,说明其睫状肌麻痹不充分,应考虑改用作用更强的睫状肌麻痹剂。
6.眼球组织结构异常:
先天性或外伤性白内障已行晶状体摘除或联合人工晶状体植入术后的儿童,因无调节能力,可使用苯肾上腺素散大瞳孔后检影验光。散大瞳孔并不等同于睫状肌麻痹,因此先天性无虹膜儿童同样需要在睫状肌麻痹下验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