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内斜视指出生时或出生后六个月以内发生的恒定性内斜视,具有家族遗传史特征。其临床特征如下:
发病早,多在出生时或出生以后六个月内发病。斜视角大,多数在40个三棱镜以上。
视力良好,因多数患儿采用双眼交替注视,故单眼视力一般良好,但双眼单视功能多缺乏。少数患儿系单眼恒定性内斜视,斜视眼多为弱视。而且患者常同时伴有隐性眼球震颤,单眼或双眼下斜肌功能亢进以及垂直性眼位分离等。
如何矫治先天性内斜视
如在2岁以前手术,尚可获得周边融合的可能。。如为单眼恒定性内斜,应注意医治弱视。
后天性内斜视约占共同性内斜视的25%,是其主要类型之一,根据发病机制的不同,临床又将其分为屈光性调节性内斜视和非屈光性调节性内斜视。
屈光性调节性内斜视:又称 性调节性内斜视。内斜视的发生系因未经 的远视及外展融合储备力的不足引起。外展储备力的大小与健康及精神状况有关,健康状况好时外展储备力强,差时外展储备力弱,这可能是导致间歇性内斜的主要原因。
矫治方式:扩瞳后验光配镜矫治,多数患儿眼位能 。定期门诊随访及扩瞳验光,根据眼位及屈光度的变化及时调整眼镜。对单眼弱视患儿要同时对优势眼进行遮盖医治,待双眼视力相对平衡后,可配合融合功能训练,扩大融合范围。
非屈光性调节性内斜视:又称高AC/A调节性内斜视。多因辐辏功能过强超过了外展储备力引起,多在2岁-3岁发病,初期斜视角较小呈间歇性,以后可逐渐变为恒定性内斜视。
如何矫治:戴双光眼镜;使用碘磷灵等强缩瞳剂,但医治期间应注意观察。
部分调节性内斜视
除调节因素以外还同时伴有解剖的异常及早期的眼外肌不全麻痹或开始为调节性内斜视但未能及时医治, 后即使 了屈光不正眼位也不能 等因素有光。
继发性内斜视
常包括下列几种情况。继发于眼外肌麻痹:指外直肌或垂直肌原有轻度麻痹,但可通过融合功能控制而保持正位,一旦失去代偿就可以呈现出眼位的偏斜,因多可交替注视,故视力正常。
因具有一定的双眼视功能,故早期手术 眼位预后良好。继发于手术后:内斜 不足或外斜过矫所致。内斜 不足可通过调整眼镜补偿,外斜过矫在20个三棱镜以内多数能自行 。保守医治无效可再次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