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性斜视只是一种眼位的分离,主要是由于大脑高 中枢发生障碍,而神经核、神经干及肌肉基本正常。用任一眼注视时,斜视角即集中到另一眼,两眼斜视度数相等,即 一斜视角等于 二斜视角。这类斜视绝大多数发生在儿童双眼视觉开始形成和发育过程中,一般在2岁-5岁之间,其中以2岁-3岁发病占绝大多数。另外尚有少数轻度肌肉不全麻痹的患者,经过代偿性转变成为共同性斜视,临床称为继发性共同性斜视。
共同性斜视病因有哪些?
病因:共同性斜视的发病原因尚不 清楚,可能与下列因素有光。
1. 解剖因数
眼外肌发育或肌肉附着位置的异常均可导致眼位的异常。如内直肌肥厚可形成内斜视、菲薄多为外斜视,又如内直肌附着点距角膜缘越近,内斜度数就越大,附着点距角膜缘越远,发生外斜视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2. 调节因素
部分患者的眼位不正是由于调节与辐辏的比 失调引起,如未经 的中度远视病人,为了看清物体,就必须加强调节,过多的调节必然产生过多的辐辏,从而发生内斜视。未经 的远视患者由于不需要或较少需要调节,因辐辏功能的不足,常可导致外斜视。
3. 融合机制缺陷
融合功能是人类在出生以后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视中枢的高 功能,在婴幼儿期间由于这种功能尚未发育完善仍处于比较脆弱阶段, 对视觉发育的不良影响均可导致融合机能的紊乱而发生斜视。
4. 双眼反射障碍
因双眼单视及融合功能的形成必须建立在双眼条件反射的基础上,如在此期间屈光间质发生混浊或视网膜黄斑区发育异常,以及较大的屈光参差等感觉或运动方面的障碍就可以导致眼位的异常。
5. 诱发因素
在视觉发育过程中,婴幼儿发生高烧、惊吓、外伤以及营养的缺乏亦可引起斜视的发生。
6. 遗传因素
共转性斜视具有一定的家族性,我国赫雨时报告为6.3%,目前多倾向于多基因遗传,但也不能 排除遗传异质性的可能。
共同性斜视怎么分类
分类:共同性斜视的分类方法较多,我国目前多根据1990年中华医学会眼科学会儿童弱视斜视防治学组杭州会议通过的分类方法:
共同性内斜视又可分为:
①先天性内斜视
②后天性内斜视
a.调节性内斜视: 调节性内斜视又可分为屈光性调节性内斜视与非屈光性调节性内斜视
b.部分调节性内斜视
C.非调节性内斜视:非调节性内斜视又可分为集合过强型与分开不足型
d.继发性内斜视
③特殊型内斜视
共同性外斜视
①原发性间歇性外斜视
a. 分开过强型
b. 集合不足型
c. 基本型
d. 类似分开过强型
②原发性恒定性外斜视
③继发性外斜视
④先天性外斜视
其他类型斜视
①周期性内斜视
②间歇性外斜视合并调节性内斜视
③微斜、单眼固视综合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