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斜视、弱视,无疑是家长较操心的问题,相比于近视可以通过配镜和角膜塑形镜加以 ,而斜视、弱视的 训练可要耗时的多,而且对于孩子和家长的耐心也是极大的考验。更为困难的是,很多孩子斜视、弱视不仅无法自知,家长们由于忙碌或者是认知不够而无法及时察觉,较终使得病情延误。下面就是关于斜视、弱视较全的介绍。
斜弱视的定义
斜视:指两眼不能同时注视目标。属眼外肌疾病,可分为共同性斜视和麻痹性斜视两大类。共同性斜视以眼位偏向颞侧、眼球无运动障碍、无复视为主要临床特征;麻痹性斜视则有眼球运动受限、复视,并伴眩晕、恶心、步态不稳等全身症状。
弱视:眼球无明显器质性病变,而单眼或双眼 视力仍达不到0.8者称为弱视。目前,我国弱视标准为 视力≤0.8或两眼视力差≥2行。弱视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视功能的眼病,如不及时医治可引起弱视加重,甚至失明。
弱视儿童中较常患的是斜视性弱视,半数以上的斜视与弱视往往“形影不离”。为什么儿童斜视常伴有弱视呢?从症状上看,斜视是眼位异常,弱视是视力异常。两者的关系如马车上的两个轮子,屈光不正则像车轴,串联斜视和弱视的两个车轮。正因为斜视发生后造成双眼视轴不平衡,双眼黄斑发育也不对称,因而引起了复视和混淆视,这样大脑皮层在处理这种不适感觉时,就抑制了由斜视眼传出的视觉信号。
由于长期使用一眼注视,将不可避免地导致视力下降或发育停顿而形成弱视。
如果斜视不医治,会造成双眼视功能丧失,引起孩子弱视,重度弱视可以发展到眼睛几乎看不到东西,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1、怕光。
2、患者自述看不清楚,视物眯眼。
3、看东西距离太近。
4、有只眼睛偶尔或经常向内或向外偏转。
5、每次需要用眼时, 如看电视,头会出现向某一方向偏转、倾斜,或下巴压低、抬高等不良姿势。
6、有重影现象,一物看成两物。
7、阅读时常看错行,或看书写字时会有相反或倒置的现象。
8、眼手协调能力较差,且易碰撞或跌倒。
9、眼外观异常。 如眼睑下垂、黑眼球有白斑、两眼大小不一、瞳孔大小或形状不一。
10、眼睛的活动不正常。如出现奇怪的跳动,这很可能是一种眼球震颤,容易造成视力不良。
1、视力表:孩子3~5岁还未达到0.5;6岁时还未达到0.7。
2、异常行为观察法:用一些简单的方法寻找苗头,如观察醒目物品能不能及时发现;看电视时是不是凑得很近;看物体的时候,是不是眼球能来回转动或震动;走路是不是常跌倒,老拿不到东西。
单眼遮盖实验法:遮住一只眼,让孩子单眼注视物体,若孩子撕抓遮盖物,那就表示为遮盖的一只眼,可能视力很差。
家长发现孩子经常“对眼”(俗称:斗鸡眼),与旋转式玩具是没有关系的。孩子发生“对眼”的这种情况,特别是尚在摇篮上的幼儿出现“对眼”情况,应该引起家长的高度重视,尽快带孩子到正规医院眼科检查,确诊是否真的患上了眼睛内斜视(对眼)。
在门诊工作中,经常见到一些焦急的家长带着“对眼”的孩子来就医,检查之后才发现孩子是“假性斜视”。家长疑惑了,只听说过“假性近视”,还真没有听说过“假性斜视”!
其实,“对眼”也有真假性之分,一些婴幼儿由于面部轮廓尚未发育 ,出现鼻梁扁平(俗称:塌鼻子),双眼之间距离较宽,严重的还有倒睫毛等。具有这些面容特征的婴幼儿,大多伴有“内眦赘皮”的体征,即与正常儿童相比,双眼的内侧靠近鼻根部,各多出一半月形皮皱,导致内侧眼球巩膜(白眼球)暴露较少,使旁人容易产生双眼的角膜(黑眼球)靠得很近的错觉,尤其是孩子向侧面注视时,一只眼的角膜会被“内眦赘皮”遮盖,看起来更像“对眼”。这种“对眼”就是“假性斜视”。
如果是“假性斜视”的孩子, 用手指将孩子鼻梁旁的皮肤轻轻地对称捏起,使被遮盖的双眼内侧巩膜(白眼球)暴露出来,会发现,孩子的“对眼”立即就消失了。不太严重的“内眦赘皮”随着年龄的增长,鼻梁骨逐步发育变高,撑起双眼内侧的多余皮肤,“假对眼”症状也就自然消失了。
还有一个很简单的办法,可以帮助家长判断孩子“对眼”的真假:在距离孩子双眼一米左右,用光线较柔和的手电筒,水平照向孩子的鼻根部位,如果是“假性斜视”,电筒光投射在双眼上的光点应该都位于角膜瞳孔区的中央。如果一个光点在角膜瞳孔区的中央,另外一个光点向上下、或向左右偏离了瞳孔区的中央,则说明孩子患有垂直或水平方向的“真性斜视”,应立即带孩子到医院就医。
弱视的医治关键是早期发现、早期医治,越早医治 越好。3岁前属关键期,6岁前属成型期,9岁前尚属可塑期,12岁时视觉发育接近成熟,弱视医治 较差。而6岁前是视觉发育的敏感期,也是医治弱视的较佳时机。斜弱视医治事关孩子一生,医治过程缓慢,家长必须有耐心、恒心和信心。
同时,因孩子年龄小,好动,家长应该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护眼习惯。如果需要,家长可以告之老师孩子存在的情况,以避免其他同学嘲笑,不让孩子产生自卑或者抗拒的心理,积极乐观配合医生医治。
弱视配镜不能一概而论,在配镜前一定要对弱视情况进行区分,对症下药。在伴外斜视的弱视的情况下,学龄前儿童,如远视度+2.50D,且对视力影响不大,可暂不配镜。超过+ 2.50D时应获得较后 视力较低度数处方,但一般减少不超过1/3。如果屈光不正为近视性,按散瞳验光结果给镜。
无斜视的弱视患儿按验光结果,以 视力较佳为原则,根据屈光状态、视力、年龄、给予配镜处方。在试镜基础上,在获得较佳视力的镜片中进行筛选,远视眼中可选其中较高屈光度镜片,近视眼选较低屈光底镜片。
假如是伴内斜视的弱视, 次配镜要给予足度镜 ,配镜后要定期复查视力,每半年至1年重新散瞳验光1次。调节性内斜视在维持眼位正、视力好的情况下酌情减低球镜片,通常1年减少1D;部分调节性内斜视或非调节性内斜视再次验光时应适当减少远视度数,避免出现调节麻痹。
在带有散光弱视的情况下,原则上不予增减,按实际结果处方。对高度远视散光与近视散光,可酌情减量。应半年至1年验光1次,根据屈光状况、斜视度及 视力情况的变化而变换眼镜度数。
显然对于孩子的斜视、弱视问题,家长应及时、警觉,一旦发现孩子抱怨视力不清,或者是视物有异常,一定要及时到 眼科医院看诊、 ,并配合督促孩子的 疗程,让孩子重新拥有明亮、健康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