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求入党者必须向党支部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党支部接到申请书后一个月内应派人同申请人谈话,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并为其确定联系人。联系人应是正式党员。
二、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优”。“推优”对象应是已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参加过党章学习小组并表现较好的团员。
三、入党申请者经过组织6个月的教育,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四、联系人每半年填写一*次《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五、党支部和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每3个月应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本人思想状况,党支部每半年作一*次培养教育考察鉴定。
六、入党积极分子经组织培养、教育后,对于条件成熟者党支部可以将其确定为发展对象。
七、被确定为发展对象者须参加校级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八、党支部对拟近期发展的对象分别召开党内外座谈会,听取群众及党员的意见,并对该对象进行政审。
九、党支部对近期拟发展对象预审期间必须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1)党支部向党委(总支)递交近期拟发展对象名单,并书面报告对其培养、考察及政审工作的情况(含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党校结业证书、党内外座谈会记录和政审材料)。
(2)党委收到近期拟发展对象名单后在全院公示,并将公示结果反馈给党支部。党支部填写《复旦大学发展党员公示来访(电、函)情况登记表》,并与发展党员预审报告一起报党委预审。
十、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
十一、党支部收到党委同意的预审批复后,可以把发展对象的联系人确定为入党介绍人,也可以 他人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
十二、拟近期发展对象及入党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栏目时,应由党支部给予明确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完的《入党志愿书》应由党支部对其审查是否按要求填写。
十三、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并将接收发展对象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决议,由支部书记填入《入党志愿书》中的支部决议一栏,再上报党委审批。(发展学生党员,需先上报到学生总支进行审查,再上报党委审批)。
十四、党委或学生总支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并将谈话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中的相关栏目。学生总支还要将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意见填入“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一栏。
十五、院党委审批,通过后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程序
一、预备党员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报告》。
二、党支部提出考核意见,召开党内外座谈会,征求群众和党员的意见。
三、支委会审查。
四、党支部召开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
五、支部书记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并报党委审批。(学生需先经过学生总支审查,并由总支部书记将审查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再报党委审批。)
六、党委审批通过后,党委办公室及时通知党支部。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党支部
2008年9月